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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8-11-12 09:26:32 楼主

公司出差一张200元高铁票不属于“差旅费”,怎么回事?


疑 问


车票一般都是计入“差旅费”中,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我们在审计的时候,审计人员说给客户和关系单位报销的车票不属于我们公司的“差旅费”,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回复


你公司在接待客户和关系单位的过程中,请客户吃饭、赠送客户礼品以及为客户报销来回车票等,均属于“业务招待费”,按照规定限额在税前扣除。


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


(1)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和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也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参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一、差旅费报销的会计分录(出差前已向单位预借差旅费的)

借:管理费用(实际发生的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出差前预借的款项)

借或贷:库存现金(预支和实际发生的差额)


二、解释

1、出差人员出差前预借差旅费时,此时尚未出差,费用没有发生,只是出差人员欠了单位一笔钱,属于单位的一项债权,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债权(资产)增加记入借方。

借:其他应收款——XX职工

贷:库存现金


2、出差报销时,差旅费用已经发生,差旅费一般列入管理费用,费用增加记入借方。报销时单位收回原借支余款或者补付了出差人员垫付的差额,表示原借支款已经结清,即单位应收个人的款项已经收回,故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表示资产减少。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qyq***y66 发帖时间:2018-11-29 16:45:05 1楼
学习了
珍妮妮 发帖时间:2018-11-29 16:33:29 2楼
感谢分享
冰冰叮当 发帖时间:2018-11-18 22:17:17 3楼
很实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