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召开1.首次股东会
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开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议
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一个董事主持
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的,应在15日前通知股东
3.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股东会决议
变更,分立,合并,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由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