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对一生产用厂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前该厂房的原价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在改扩建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400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34万元。发生改扩建人员薪酬5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66万元。该厂房于2017年12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对改扩建后的厂房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
2019年12月10日,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停产,甲决定将上述厂房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租赁期为2年,每年末收取租金,每年租金为4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2月31日,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对租出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租出后,该厂房仍按原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则2020年因出租此厂房影响的营业利润为( )万元。


A、62.25
B、60.25
C、65.85
D、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