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调事项段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注册会计师认为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2.被列入强调事项段的事项应同时满足:

1)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3.审计准则规定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有:

1)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可接受,但其是由法律或法规作出的规定;

2)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按照特殊目的的编制基础编制;

3)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知悉了某些事实(即期后事项),并且出具了新的审计报告或修改了审计报告。

4.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有:

1)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提前应用(在允许的情况下对财务报表有广泛影响的新会计准则;

3)存在已经或持续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灾难。

5.在审计报告中包含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包含强调事项段不能代替下列情形:

1)根据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披露,或为实现公允列报所需的其他披露;

3)当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作出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