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1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18-09-20 10:43:03 楼主
1)单方vs多方

单方法律行为

I 遗嘱

II: 免除债务、抛弃动产、放弃权利

III:授予代理权、撤销代理权、无权代理追认

多方法律行为

双方行为:基于双方相对意思表示(合同)

共同行为:基于多方共同意思表示(合伙协议/出资协议)

决议行为:遵循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行为成立

赠与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办成的事情,而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是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vs无偿

3要式vs不要式

提示1要式行为一般是指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提示2法律行为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

4)主行为vs从行为

例如: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贷合同,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那么:借贷合同主合同担保合同从合同

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

主、从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

主法律行为不成立

从法律行为当然不能成立

主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行为当然不能生效

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

从法律行为不因此丧失效力



bg***212 发帖时间:2018-09-20 23:12:17 1楼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