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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新起点】以非法财产出资
发帖时间:2018-09-20 09:15:56
楼主
以非法财产出资
1、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
“拍卖或者变卖”
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2、不能直接将出资财产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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