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应当对其作出的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会计估计负责,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估计不确定性程度,并判断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2.会计估计的结果与财务报表中原来已确认或披露的金额存在差异,并不必然表明财务报表存在错报。
3.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以下三个内容:
(1)了解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要求;
(2)了解管理层如何识别是否需要作出会计估计;
(3)了解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
4.会计估计(特别是一负债相关的会计估计)的完整性,通常是注册会计师考虑的重要因素。
5.在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会计估计的性质,并实施下列一项或多项程序:
(1)确定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是否提供有关会计估计的审计证据;
(2)测试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
(3)测试与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并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4)作出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或区间估计,以评价管理层的点估计;
6.如果认为使用区间估计是恰当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可获得的审计证据来缩小区间估计,直至该区间估计范围内的所有结果均可被视为合理。
7.通常情况下,当区间估计的区间已缩小至等于或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该区间估计对于评价管理层的点估计是适当的。
8.在审计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时,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实质性程序时需要重点评价:
(1)管理层是如何评估估计不确定性对会计估计的影响,以及这种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中会计估计的确认的恰当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2)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9当审计证据支持点估计时,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与管理层的点估计之间的差异构成错报。
10.注册会计现应当将识别出的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11.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