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类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允许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