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的核算
(一)供应阶段
1.商业批发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工业企业的相关内容基本相似,不再重复。
2.商业零售企业重点关注“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含税售价-不含税进价
购进时:
借:在途物资 不含税进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购进的价税合计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含税售价
贷:在途物资 不含税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 倒挤
进货退出时:
借:银行存款 退货款=不含税进价+退回的进项税
商品进销差价 与退货商品对应的进销差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退回的进项税
库存商品 含税销售价
(二)销售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委托代销的相关处理
·委托方会计处理:
(1)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代销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手续费结算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代销店
(3)收到代销店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店
·受托方会计处理
(1)售出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应收手续费收入(适用增值税率6%):
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百货商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剩余货款:
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商业零售企业“商品进销差价”核算要点
(1)按含税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2)按含税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3)计算销项税,冲减含税的销售收入;
(4)计算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冲减销售成本。
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已销商品的含税销售价
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存货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存货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例】某零售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2017年6月购进B商品-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同时支付运费价税合计111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
假设月初同类商品存货的进销差价为2000元,对外售价是6000元;本月销售该商品含税价为5850元,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7%。
【正确答案】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在途物资 10000
销售费用 100111/(1+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1(1700+111/(1+11%)×11%)
贷:银行存款 11811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000
贷:在途物资 10000
商品进销差价 4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850
贷:库存商品 5850
(4)月末终了,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
不含税销售额= 5850÷(1+17%)=5000(元)
销项税额=5000×17%=85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8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4000+2000)/(14000+6000)×100%=30%;
应分摊的进销差价=5850×30%=1755(元)。
借:商品进销差价 1755
贷:主营业务成本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