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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8-08-17 08:33:44 楼主

格式条款
  1、提示说明:
  采取合理的方式(
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018变化)。

  2、格式条款无效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格式条款解释: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按“通常理解”→ 有两种以上解释,应作出“
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采用
非格式条款

贝拉 发帖时间:2018-08-17 09:12:11 1楼
【锲而不舍,练练不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_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http://bbs.chinaacc.com/forum-2-24/topic-7326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