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3.不能提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