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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8-05-26 09:04:30 楼主
纳税方式
  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分月或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汇算清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贝拉 发帖时间:2018-05-26 09:12:22 1楼
第七章马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