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①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③法人合伙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法人合伙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不存在丧失偿债能力的问题(有限合伙人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