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以租赁开始日为确认日。
  2.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以企业管理当局就该事项
作出正式书面决议的日期为准。
  3.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企业将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
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