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产成品计算
(一)分配的基本思路
1.分配法
将待分配费用按一定比例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求得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其表达式为: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2.倒挤法
先确定月末在产品成本,再用待分配费用减月末在产品成本得出完工产品的成本,其表达式为: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二)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分配方法
企业应该根据在产品的数量、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各项费用比重和定额管理基础等具体条件,选择合理简便的分配方法。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月末在产品成本=0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情况。
2.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固定计算
月末在产品成本=年初固定数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
【注意】年终时(即12月份末),根据实地盘点的在产品数量,重新调整计算在产品成本,以避免在产品成本与实际出入过大,影响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或者在产品数量虽大但各月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月初、月末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情况。
3.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定额单位成本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稳定或者数量较少,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4.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是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完工产品的产量。
关于完工程度计算,在具备产品工时定额条件下,按每道工序累计单位工时定额除以单位产品工时定额计算。
(1)计算用于分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在产品完工程度(累计定额法) (没特别说明,就表明该工序完工程序为5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