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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7-12-18 10:33:03 楼主
坚持从今天起。
明心 发帖时间:2018-07-12 18:47:00 1楼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 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 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 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 购买权。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 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 定。一且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就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明心 发帖时间:2018-06-28 18:48:40 2楼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 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 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明心 发帖时间:2018-06-23 19:08:13 3楼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明心 发帖时间:2018-03-13 10:21:18 4楼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 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 的,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明心 发帖时间:2018-01-16 21:21:47 5楼
在合伙企业中,往往由于合伙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需要在合伙人之外聘任非 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合伙企业 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 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 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