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园林绿化公司,平时有大量的苗木采购业务,我一直做账的习惯是收到发票时按照发票金额的全部计入应付账款科目,然后在同一张凭证上冲抵本次采购已经支付的苗木款,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宏观通过查看每个应付账款--供应商的明细账就能直接了解到针对此供应商的全年应付金额,已付金额及未付金额,不用在去翻阅凭证来了解本次业务整体合同金额情况,只需要看当期的贷方发生额就行,而且方便和对方单位对账;但是新来的会计和财务总监坚决认为,当期未支付的金额才能挂账(比如发票是100,本次支付20,剩余未支付是80,80才挂应付),不能按照全部金额挂往来,这就导致我在在一次统计应付款项时(因为新会计请假,所以我帮忙统计),平时10分钟的工作量,统计了一天半,汇报至财务总监,可他还是坚持让其他会计这样处理,说我思路不对。我因此查找了很多资料,但是结果是对这样的账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想求下各位大神,有谁知道这种账务处理有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必须要怎样处理,我要用有理有据的文件说服财务总监及其他同事。 或者大家平时都是如何处理这种简单业务的;我也学习学习;
悬赏金额: 2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