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金额
首次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至清偿日,按人民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再次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至再追索清偿日,按人民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