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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7-10-19 09:54:55 楼主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6年第69号),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 万元)
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 号),2017年3月1 日起,
对于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 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
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
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3)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
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4)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
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
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
栏次中
悬赏金额: 10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学习了
l***3 发帖时间:2017-10-19 10:27:21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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