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应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需要安装,应先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然后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的问题
  (1)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5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2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会计处理时,新增“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按固定资产核算的动产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情况下,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购进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税率11%计算的进项税额,也可抵扣。

  2.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3.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