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企业(居民企业):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①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

②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

③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