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1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17-10-11 19:08:34 楼主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份额相对于该类投资总额较大。则对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要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在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遇到下列情况可除外: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计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幸运天使 发帖时间:2017-10-11 19:09:47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