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 ||||
以固定资产作为对价 |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股利(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 |||
以库存商品作为对价 | 借:长期股权投资(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股利(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 |||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负债(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资产(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 |||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股本(发行股票的数量×每股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 贷:银行存款 | |||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固定资产作为对价 |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 |||
以库存商品作为对价 | 借:长期股权投资(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 |||
成本法核算 | ||||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子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 |||
计提减值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与权益法下减值处理一致,且减值不得转回 | |||
处置 |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 | ||||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当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 |||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经调整)的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作相反分录) | |||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
超额亏损 | ①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②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指长期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③若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④剩余未确认损失备查登记 注:确认了有关的投资损失以后,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与确认损失时相反顺序恢复 | |||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分录) | |||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 | |||
处置 |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能在借方) ——其他综合收益(可能在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 |||
内部交易的处理 | ||||
以存货为例 | 个别报表处理(售价高于取得时成本) | 合并报表最终结果 | 合并报表在个别报表基础上的调整处理 | |
顺流交易 |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 |
逆流交易 |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 借:投资收益 贷:存货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 ||||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 1.个别财务报表 (1)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2)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①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若剩余股权的投资成本>原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若剩余股权的投资成本<原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营业外收入或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取得投资的以后年度处置) 营业外收入(取得当年处置) ②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2.合并财务报表 ①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后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置部分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③将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部分)转到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换损益部分) 贷: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日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 |||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 |||
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日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 |||
权益法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 | ①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②将原权益法核算时确认的全部其他综合收益(假定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均可结转到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③将原权益法核算时确认的全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④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日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 |||
成本法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 | ①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②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剩余部分转换日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部分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