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或“制造费用”,不影响当期损益,不会产生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在此情况下,当固定资产因为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不同产生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