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二老师的授课内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涉税实务老师说的是:个人出售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
请问到底哪个对?
发帖时间:2017-10-07 11:16:12 楼主 |
税二老师的授课内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涉税实务老师说的是:个人出售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 请问到底哪个对? |
星湖村养猪大户 发帖时间:2017-10-09 23:05:59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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