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
2.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收到政府补助100万元,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100
负债计税基础=100-10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发帖时间:2017-10-01 21:40:01 楼主 |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例题】收到政府补助100万元,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