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1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17-08-17 08:16:17 楼主
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lalala 发帖时间:2017-08-18 12:11:41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