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同时履行。 2.后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先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相应要求。 3.不安抗辩权 (1)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 (2)中止后需要通知对方。若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担保,应当履行; 若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