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范围可以抵押:――不动产和动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