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1)2013年3月2日,甲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项无形资产(专利权)换入乙公司一项对A公司持股比例为30%的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换出的产品成本为3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其计税价格)为600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原价为700万元,累计摊销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
乙公司换出的对A公司持股比例为30%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98万元。
甲公司将换入对A公司持股比例为30%股权投资仍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至此持股比例达到60%并控制A公司,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在此之前甲公司原持有对A公司的股权投资为30%,其账面价值1800万元,假设达到合并当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等。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假定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与A公司不属于同一集团
(2)2013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其所持有B公司50%的股权(或甲公司出售其所持有B公司股权的62.5%),取得价款35 000万元。该项交易后,甲公司其持有的对B公司30%的股权,不能够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但是具有重大影响,改按权益法核算。剩余3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 000万元。该股权投资为2012年1月1日对B公司投资,持股比例为80%,其初始投资成本45 600万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7 450万元;B公司按照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调整后的2012年、2013年前半年净利润分别为2 000万元、3 000万元;B公司2013年前半年分配现金股利为2150万元;B公司2012年、2013年前半年分别确认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和4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2013年6月30日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 000万元。

<1> 、计算甲公司换出资产确认的损益、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商誉,并编制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出售对B公司投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