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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7-07-18 11:00:20 楼主

2.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董事会决定根据准则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以下会计变更:

1)从2×14年1月1日起将所得税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即不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除以上业务外,2×13年年末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300万元,以及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500万元。

2)从2×14年1月1日起将A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7年,设备原值为1 000万元,已经使用3年,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

3)从2×14年1月1日起,由于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出现较大差异,故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4%。2×13年年末保修费用的余额为0,甲公司2×14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0 000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说明上述相关事项变更的性质及处理变更的方法;

2)上述事项中,需要追溯调整的,写出追溯调整的会计分录;

3)上述事项中,应采用未来适用法的,计算未来适用法下对2×14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冰冰叮当 发帖时间:2017-07-19 11:25:30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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