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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7-06-29 16:22:31 楼主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货款结算方式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备注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不论货物
是否发出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不论货款
是否收到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不论款项
是否收到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的当天
【特殊处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
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不是收到预收款时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部分)货款,二者中的较早者
【特别关注】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不是发出代销商品时,也不是只有收到代销款时

6.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

货物移送当天

8.有形动产租赁

采用预收款方式,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不同于货物销售

9.视同应税服务

应税服务完成当天

 

贝拉 发帖时间:2017-06-29 16:33:52 1楼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