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概念
  1.有体性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慧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而不属物权客体。
  2.可支配性
  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相关考点】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