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1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17-06-18 12:06:58 楼主

1、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时,对于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部分,如果相关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且少数股东有能力弥补,则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否则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应当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 )

3、报告期内,母公司因一次交易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处置日(即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

冰冰叮当 发帖时间:2017-06-18 12:07:53 1楼
做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