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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7-01-22 08:46:49 楼主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原则:

(1)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处理:

(1)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2)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22 08:46:56 1楼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