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5

【发文日期】

2017-07-17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方式,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事前提示政策风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事后数据审核提醒服务功能,根据国税机关掌握的财务数据、开票数据以及其他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已申报数据定期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对审核发现的疑点数据通过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推送纳税人,允许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纠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后,收到国税机关推送的预缴数据扫描疑点信息,认为确属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可在报送下一季度申报表之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

二、纳税人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后,收到国税机关推送的汇缴数据扫描疑点信息,认为确属申报表填报错误的,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通过互联网(或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三、纳税人在收到国税机关推送的扫描疑点信息,经自查认为申报数据无误的,无需办理更正申报,并可在该疑点信息后面做出标记,国税机关将不再作为风险疑点推送。

四、国税机关向纳税人推送企业所得税扫描疑点数据,属于优化纳税服务的举措,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个人认为这是国税机关对企业的友情提醒,提请纳税人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