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们以前是小规模,有一笔未开票收入做分录时按照17算的收入,纳税申报时按照3交的税,现在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了,这个月发现了问题怎么更正呢,怎么申报纳税,大家支支招呗

8月份时还是小规模呢,做分录时不仅科目写错了,而金额也计算错误了,收入是23800这样写折分录
借:银行存款 23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341.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458.12
正确的应
借:银行存款 23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3106.8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93.2
8月的未开票收入写的20341.88,申报时20341.88*0.03=610.26交的税
现在11月份我们发现错误了,可是我们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这笔分录的纳税申报该怎么更正呢,大家帮一下忙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