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实务操作问题:企业于购入房产一层,于2014年交付使用。房产性质属于科研用地,满足条件是允许分层转让的,故我司能取得分层产权证,预计2018年能拿到房产证。之前一直挂着预付账款,后来跟事务所沟通,无产证不能入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个人理解固定资产不是达到竣工就需入账吗?是否需要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需要折旧,那折旧是否从交付开始,前两年的要做以前年度调整吗?另外:因为分层一直未能办理,故整栋楼的房产税是大产权证所有人一直在缴的,所以不存在拖欠房产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