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成立的小公司甲公司,持股人A、B、C三个人(个人),没有发生经营收入只有些费用发生,11月A、B、C三个人将全部股权转让给D个人。帐面没有任何反映。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了。我现接手做甲公司帐,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企业基本信息表》股东还是A、B、C三个人,请问:股权转让时甲公司需做帐并缴纳税吗?转让双方是个人,甲公司是股权主体。如果需要补缴税又应怎么补缴?至今甲公司未发生经营收入,汇算清缴要报哪些表,税务有什么规定?急等回复,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