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的性质或类别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比如:办公楼选择直线法;技术进步较快的设备选择加速折旧法;运输车辆或者施工设备选择工作量法。企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折旧方法是否有违会计准则规定?知道的大神给讲讲,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