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企业资金流问题,免费划拨了土地供企业免费试用10年,待公司10后上市后再以当时的协议价4亿进行支付,请问各位大神,这个事件中起初未支付土地款是否需要土地摊销,企业应以何种方式入账,但是摊销的话会大大的影响企业的利润,从而影响公司上市,这个事件应如何处理才是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