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程序员小虞犯了难,公司财务部通知他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2017年个人所得超过12万元的自行申报工作,对于这个通知小虞十分迷糊,他有点搞不懂这个自行申报是什么意思,于是专门向公司财务部税务专家唐哥进行了咨询。




「注明:上述图片中2016年均应为2017年」


小虞收到财务部的邮件后,按照提示花了几分钟轻松就搞定了自己的个税申报,完事的小虞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来自行申报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税可以这么简单,自己这个非财务专业人士也可以在微信的帮助下轻松完成。


小虞同学怎么申报的?小伙伴来也来看看具体步骤吧。


第一步,打开微信钱包



第二步、找到城市服务



第三步、选择地税服务



第四步、输入身份证信息和姓名



第五步、确认信息后申报



第六步、完成


「注明:上述图片中2016年均应为2017年」


是不是很简单、很快捷、很方便呢?小虞同学完成申报完后很兴奋的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唐哥。




温馨提醒广大纳税人: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年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地税机关提醒相关纳税人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您当然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目前主要采取纳税人授权任职单位、由任职单位代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方式。


深圳市和广州市可以体验微信“钱包”-“城市服务”的入口进行申报,方便快捷。


其他一些地方也在自己网上办税厅、支付宝等地方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申报方式,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地方税务局。


如果交给纳税人自己申报,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至少你的得懂年收入额、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到底是什么概念!不然你拿着申报表格也无所适从。


年收入额:这个就是指的你的收入总额,不仅仅是指的工资薪金。


年所得额:这个年所得额是小于年收入的,比如你年收入20万,那么扣除规定的社保和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是17万。这个17万就是我们定义的年所得额12万以上。所以很多人说我年收入是12万啊,其实这种情况下你年所得其实是没有达到12万的,可以不用申报(单就工资薪金这块来说)


应纳税所得额:年所得再扣除规定减除费用(比如3500)之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就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算出来的结果。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个人公众号-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