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应该算是税务会计核算中最复杂的一个科目,财政部还专门出文来规范其核算,最近的核算规章文件就是财会2016年22号文「建议大家都好好看看」。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应交增值税的核算相对简单,就是在应交税费下面设置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不需要更多的明细,当然除了“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

所以,我们平时在财务软件中核算也非常简单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看着非常清晰,科目也简单,期末一看科目余额表,如果都缴纳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就是0。


但一般情况下按季度申报,年底应交增值税都有余额,也就是第四季度的余额,这个余额年结后会自动结转到下个年度。然后在次年一月实际申报缴纳做账后就平了。


如图,某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目余额表,本期实际缴纳了20万,产生30万税金,期末余额10万


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就要复杂的多。


因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算法不同,采用进项抵扣制的一般计税的,当然也有简易计税和差额纳税的。所以问题就出来了,如果光设置一个明细科目,就无法核算,无法直观的反映增值税计算缴纳的过程。所以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设置了很多明细三级科目。如图所示



所以,你所有的业务就不是像小规模纳税人在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里面做了,而是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下算来算去。做法大家都清楚,今天文章的关键是说说这些科目期末余额的问题。


你平时正常记账,该计入进项就计入进项,该销项就销项,该转出就转出,期末按照增值税算法算下来有留抵不再做任何分录,有税金就需要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进行缴纳。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关键就是什么呢?


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在软件记账的时候,期末你这些三级余额会自动滚动到下一期期初,不会清零。


什么意思呢?如图所示,就算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但是下面三级科目明细的余额会嗖嗖的往上彪,有些大公司,甚至可能积累余额会达到几十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规定?


在传统手工帐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在手工多栏式账页记账时,每月余额逐月累计,年末余额即为本年实际发生额。下年过账时,在新的账本上上年的年末余额不再结转到新的账本上,新的一年从零开始重新登记。只是把累计的余额填写在一个科目上


而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在软件帐套初始化自动结转的功能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期末余额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手动改的话还不好改,这个具体软件能不能改,不同软件可能都不一样。所以不进行处理,将造成一年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余额无限制的累加。


其实,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没对此有特别规定,也就是说,实践中各种情况都会有。


我见过的有没有做任何处理,就像上面一样,余额一直留着,然后就想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还有的会计直接把三级科目做相反科目对冲,余额就留在进项税上去的。

however,从实践管理角度来说,二哥觉得最好一个会计期间应该做个了结,也就是你当期把你科目和申报表核对清楚后最好做个处理,不要把余额越滚越大还是有些问题。


什么问题呢?


有些单位本身当年就没对上申报表,然后又滚动起走了,人员一换岗,或者年份久了,自己都不清楚差在那个年度了,应交增值税始终和申报表可能一辈子都匹配不上。


其实,这实质上还是一个核算基础管理工作的问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一定要做扎实,不然一切的管理都是空谈。

文章来源:个人公众号-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