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相信很多经香港做生意的老板们,都会收到来至税局下发的利得税表。那么香港的利得税是怎样征收和计算的呢?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29日表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在当天刊宪,以实施2017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利得税两级制”。利得税两级制将适用于今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法团首200万元(港币,下同)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万元和15万元税款。


    其政府的目的是在维持简单低税制的同时,实行具竞争力的税制以促进经济发展。利得税两级制可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及刚刚创办的公司)的税务负担、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

香港利得税的课税年度

  在香港,利得税的课税年度是可以由纳税人自由选择,一般是跟该纳税人的会计年度一致的。 例如可以是:

  1、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

  2、每年1月1日至同一年的12月31日;

  3、每年农历的正月初十至下一年的农历的正月初九都可以。

  在中国大陆,课税年度是每年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这里插个比较重要的提醒,很多新创办的公司首次收到利得税表,由于自己公司并没有利润,所以就忽视以为不需要评税。这个是错的,不管公司是否盈利均要做账递交税局审核,新成立的公司允许第一次账期不多于18个月。出现故意填报税表错误及故意偷税漏税的情况,在香港法律属于刑事犯罪,一经定案将会面对如下的处罚与罚款

   罚款:简易程序处罚款10,000港币;公诉程序处罚款50,000港币;

   罚款:3倍偷漏税款;

   补加税:3倍偷漏税款;

   监禁:简易程序处6个月;公诉程序处3年。

香港开了公司没运营也收到利得税表怎么办?

   在税务局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一般而言,零申报只适合成立公司后从没开业或已终止业务及准备结业的公司。虽然公司条例要求公司必须为其帐目进行审计,但税务局仍会接受公司不提交审计报告,只提交零申报的利得税报税表。

满足零申报条件:

1、没有购买任何物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不管香港还是非香港地区)

零申报优点:

1、处理时间短。

2、由于不需要进行审计,故成本相对低。

零申报缺点:

1、由于公司的帐目有可能不符合税务局的要求从而触犯税务申报的相关法律。

2、零申报过后,税务局在七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帐目,如公司提供之文件不符合零申报上的数 据,有可能被视作瞒税或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