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注册资金3010万元,有两个股东分别是:A公司49%股份,和B个人51%股份。甲公司有一法人C,但无股份。2018年6月份A公司将股份全部出让给B,并将甲公司法人变更为B。2016年公司成立时,会计作了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3010--C 贷:实收资本3010
随后这笔其他应付款一直挂在账上。也就是说实际上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投资款。每月甲公司有支出都是向前法人C借款,记在其他应付款--C。其他应付款--C也一直挂在账上没有冲抵。
问:
1.公司的收到的实缴出资按多少计算?
2.B受让这49%股份需要交所得税吗?
3.印花税该怎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