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是最近审计中刚刚遇见的,现在还在同管理层商讨,没有定案。发在这里一方面是和大家分享,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大家各抒己见,谈谈对这个案例的看法,以及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公司在西北某城市投资建了一个新厂,历经1年多时间于今年上半年3月左右完工。总投资预算5亿人民币。目前投资情况如下:

  1>   厂房(2座),办公楼(1栋),以及厂区内各项配套和基础设施已经完毕(以下统称为“房屋”)。该项投资成本1.5亿,目前全部计在在建工程科目。

  2>   办公楼和厂房的装修和家具费用(以下统称为“装修”),共计1300万元人民币,目前计入在建工程。

  3>   机器设备若干,已完成一半以上的投资,部分产线已于5月份正式投产,并已作转固处理。

  截至8月份,房屋和装修仍旧记在在建工程中,没有折旧。

  审计观察该厂区工程类的工作已经完成,施工队早已撤出,厂房状态良好,并且产线已经在正式生产。办公楼已经启用,所有人员于7月份已搬入该楼正常办公。

  -     管理层尚未转固计提折旧的依据是该厂房还没有完成竣工结算报告,相关产权证尚未办出。

  -     审计师认为该房屋和装修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原因有以下几点:

 1>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第四号,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   厂房已经在使用,并且办公楼也正式入驻,应认定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该企业515日已与工程总包商针对“厂房”中的每一项分别签署(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注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   竣工决算报告和产权证等书面材料的办理进度,以及一些后续的小规模修缮项目不影响该资产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实质。

  经过与管理层的几轮商讨,他们依然比较坚持原先的立场,毕竟每个月50万元人民币的折旧费用对新建企业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成本,几乎可以决定第一年的盈亏。我们将这个问题与该子集团全球财务副总裁交流,希望他可以站在相对客观的立场上给点意见,不过他的回复却很笼统,“曾经与管理层一起同某4大会计师事务所开会商讨该项目,现在的决定是当时共同讨论的结果”。

  这里要说明的是,该4大事务所在7月已经对该工程项目做过专项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对转固问题只字未提。在与同该事务所项目经理的沟通中,惊讶的发现他们的审计团队来到了该城市审计,但竟然没有去工厂所在地实地考察,他们更不知道产线已经在5月份开始生产正式产品了。该团队只是在公司7月份租赁的临时办公楼里查阅了一个礼拜的文稿,而该租赁办公地点离厂区只有15分钟的车程。审计之后,公司文职人员7月下旬搬到新办公楼工作。

  现在我们的打算是等该集团财务副总裁本周回到上海时与其当面沟通该事项,如果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们计划将问题提交到全球总部财务负责人处进一步商讨。但是也有顾虑,毕竟我们这个小小的审计团队在亚洲主要就是和这个子集团打交道,如果其财务副总裁被惹毛,也许对我们之后的审计项目会有负面的影响;另外,即使提交到全球总部,他们可能还是会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了解情况,最终管理层给出怎样的解释,以及老外对这种解释作何种理解,依然是个未知数。

  我们目前的打算是,作为审计师,我们对认为有问题的地方还是应该提出,这是我们的责任。至于管理层最终作出何种回复,以及全球总部如何理解,这是企业负责人的决定。我们即使不能将事态向我们希望的方向推动发展(完美的审计结果),但至少尽了我们的职责(以后出事别怪我们没提过)。也许最终只能做到对企业业绩追求和合规性方面的权衡作出一个妥协……

  希望大家多提建议,作为一个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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