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因此,企业购买新房已经交付,尚未使用正在装修的,应当自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