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湖北的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企业,在香港公司的境外网络平台上线漫画获取收益,5月收到了香港公司支付的分成收入。这种收入属于出口免税范围吗?如果不能免税,因境外公司不需要我公司开出专票和普票,这笔收入能享受目前疫情期间湖北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