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200102)
【每日财税要闻】
1.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关注收入、货币资金、商誉、金融工具、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持续经营、重大非常规交易等高风险审计领域。
2.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的通知》。
3.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4.人社部发布《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5.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上线“会计准则实务问与答”栏目。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注协、税务总局、财政部网站)
【实务技巧】
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填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104从业人数”栏次,主要是为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而设置的。填表说明再次重申: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也就是说,在计算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时,必须把劳务派遣用工也计算在内,这一点纳税人应特别需要注意,实际中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把不符合条件的“大微企业”判断成小微企业,从而导致税收风险。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