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自用

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

1.2%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出租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4%

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

【案例】2018年甲公司的房产原值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为1 000×(1-30%)×1.2%=8.4万元


房产原值

提示1:房产原值,是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扣除折旧。
提示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不可随意移动的各种附属设备和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中央空调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提示3: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原值。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

特殊方式

投资联营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

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真投—被投资方交)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按收取的租金,从租计征(假投—投资方交)

融资租赁

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